這個话题講很久了,一直没花心思留意。是事不關己,己不劳心。一,我人不在香港,加國一直都有最低工資,且年年加。二,我會很努力的不讓自己拿這最低工資,早已過了拿最低工資的年龄了,再拿就不應该了。
在加國,我們一直都有最低工資,不是甚麽新奇事。會计师更是要熟悉這方面的法律。我返工的第一天就要读EMPLOYMENT / PAYROLL REQUIREMENTS. 比起加國,我個人認為,在香港设最低工資是一件很不實际的事。 现别说最低工資會设多少,光是真正执行就已很难。不是我说華人的不好,但華人确是很會專空子。好听就是聪明,不好听就是走法律缝。在這里,唐人會有CASH 工。(this means, pay cash only, no any legal benefits, not recorded on the book, not taxable.) 不是说其他人不會這样做,但大部份唐人就是這样做。我相信,如果在平静的加國會有這情况,香港绝不會例外。我不相信香港政府會监管得更好。现在市道並不太好,不會有人愿意牺牲工作去举报,至少我不會。老板即使遵守,也會缩短工作時间且在工作時间更刻薄,员工工作更紧张。
這是個很有争议的問题,就像當年强績金一样。但人是很奇怪的動物,人不想被改變,但习惯後就不覚得有问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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